111年度「教育部鼓励学生参加艺术与设计类国际竞赛计画」
一、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期间,获「教育部鼓励学生参加艺术与设计类国际竞赛奖励要点」所列国际设计竞赛得奖者,学校得于期限内检附相关资料备文报部申请奖励金、奖金差额与机票补助。
二、相关申请作业若有疑问,可洽询本部或计画办公室承办人李小姐或易小姐(联络电话:04-23320022或04-23320033、E-MAIL:idc.org.tw@gmail.com)。
附件说明:1111294332_1_809dae44a1506a77b9f207c4bc58dab6_A09000000E_1112202437_senddoc2_Attach1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