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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「110年表扬推展本土语言杰出贡献奖」征件期间自即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,请所属表扬对象踊跃参加
 

  • 2020-09-08

来(发)文机关:教育部
主旨:本部「110年表扬推展本土语言杰出贡献奖」征件期间自即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,请协助公告讯息并转知所属推荐参加,请查照。
说明:
一、依据本部109年5月14日台教社(四)字第1090057029B号令修正发布之「教育部表扬推展本土语言杰出贡献团体及个人实施要点」办理。
二、本活动表扬对象包含:
(一)团体奖:机关(构)、公私立幼儿园、学校、学校认可之学生社团(团队)、依法立案之团体及法人组织。
(二)终身奉献奖及个人奖:学校教职员工生及实际从事本土语言推展之个人。
三、凡有下列事蹟者,均得由推荐单位予以推荐表扬:
(一)长期致力本土语言之推动工作,足为社会典范之个人。
(二)从事本土语言之创作、展演、传播或推广,足以振奋人心。
(三)从事本土语言复育、调查、研究或出版,具相当成效。
(四)捐资成立或充实有关本土语言之图书馆、博物馆或其他文教设施,影响深远。
(五)捐赠、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语言着有绩效之团体,贡献卓着。
四、本活动采推荐方式办理,其相关资讯请至本活动网站https://nlaward.moe.edu.tw/或本部终身教育司「电子布告栏」网页浏览。本案委讬「传动数码印刷有限公司」办理,欢迎电洽服务窗口林先生(联络电话:0933-230154),推荐资料请寄:110台北市信义区信义路5段7号20楼E室。
五、检附「教育部表扬推展本土语言杰出贡献团体及个人实施要点」及活动电子海报各1份,请协助广宣及推荐。
附件:教育部表扬推展本土语言杰出贡献团体及个人实施要点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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